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分别接到第一大股东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马投资")及股东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马投资")的通知,两家公司已将其质押的本公司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3月,上海海马投资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数量3,800万股,购回日为 2016年3月4日;海马投资与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数量8,400万股,购回交易日为 2016年3月11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近日,上述质押股份先后到期,两家公司分别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截至目前,上海海马投资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7,3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0%;海马投资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3,022,9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6%。两家股东均无质押股份。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