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记者从在省发改委召开的“普通柴油质量升级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局)的相关精神及我省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的工作安排,决定从11月1日起,全面供应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国V标准),同时停止销售硫含量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国IV标准)。我省将组建联合执法组对全省的普通柴油销售市场进行检查,确保这一决定得以贯彻执行。
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环保部等部委联合下发了2017第15号公告,公告规定,2017年1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硫含量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成品油生产、流通、销售企业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强化油品质量管理和控制,保障清洁油品市场供应。加油站(点)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明确标注所售柴油产品名称、牌号和等级,区分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国家相关部门已经作出规定,从7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IV标准的普通柴油,同时停止销售低于国IV标准的普通柴油。供应与国V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V标准的普通柴油的时间是2018年1月1日,现在提前了2个月的时间。
记者从中石油贵州销售分公司了解到,中石油在9月份完成了普柴置换方案,开始安排普柴置换工作,11月份资源计划全部安排的是国V普柴。10月份发运的部分普柴硫含量已达到10ppm以下,计划提前一个月完成置换。目前,原有的3万吨普柴实物库存正在消化,11月1日后,不会让它们出现在销售市场。记者还了解到,中石化贵州石油分公司已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提前完成置换要求,自有在营的十座油库普柴硫含量指标已经达到国V标准。
文:刘昌敏 来源:贵州都市报 编辑:武芮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