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种迹象表明:车市的春天也许就快来了!
笔者绝非自说自话,这么说是有依据的:
一,9月10日,公安部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9月20日起,群众购车后无须再去车管所,可在销售企业现场办理登记;
二,8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指出“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且“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以促进二手车流通”;
三,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优化机动车产品准入,依法整合汽车产品公告、强制性产品认证、环保型式核准目录、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等,实现一次送检、全面检测、结果互认。
三条“新政”均是站在后市场的角度,在售后服务上给予“放行”。那么,对于消费者而言,这些“新政”到底能带来哪些方便?为何说会刺激汽车市场呢?
01
9月20日起买车无须再跑车管所
9月20日起,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称,将于9月20日起推行公安交管6项新举措。其中,引发大众热议的是“车辆登记销售企业快捷代办”服务——提供购买车辆、购置保险、选号登记等全流程服务,变多头奔波为在销售企业一站办结:实行销售前车辆预查验、资料预审核、信息预录入,最大限度压缩群众办事等待时间。
根据公安部数据,目前全国代办交管业务的“网点”已超过10000家,包括8800多家汽车销售商或二手车市场、1100多个保险公司网点以及5700多家邮政网点。该措施将率先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等大中城市推行,同时逐步增加“代办网点”数量,实现全面覆盖。
对于车主而言,这项措施的施行,可以减少其购买汽车后在销售企业、保险公司、车管所等来回跑路的麻烦,减少车主购买汽车的“即时忧虑”。虽然这无法从根本上提升汽车销量,但切实解决了购车之后的“即时忧虑”,可从一定程度上促进消费者的购买积极性。
02
或将取消限购与二手车限迁
8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其中第10条指出,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
同时,文件中也专门对二手车市场给予了意见:积极促进二手车流通,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允许符合在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在省(市)内交易流通。
对于这条“意见”的实施,最有利的就是二手车经销商和消费者。目前,由于各地排放标准、年限、限行、当地政策等因素,导致各区域车型有价格差,且无法相互流通,当这一壁垒放开后,有利于消费者以更低的价格、在更广的市场买到喜欢的汽车。而二手车经销商也可以更快消除库存,让资金流动起来,让市场活动起来。
此外,在本次公安部推行的“公安交管6项新举措”中,也提及到“全面推进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非营运小客车异地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专程到迁出地车管所提档、验车,降低汽车“转籍”成本。同时,自9月20日起实施城市由120个扩大至300个,年底前全国全面推行。
无论是放开二手车限迁,还是实现“网上转籍”,都为汽车市场实现更好的流通提供了有利条件,有利于消费者、二手车经销商。短期看,似乎不利于车企、经销商,但从长远看,终是有利于整个中国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市场健康了,才能更好的发展,对车企、消费者、经销车等都是好事。
03
汽车检验推行“一检通”
8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通知”中共提出了24项任务,其中第2项明确提出“继续减压中央和地方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019年内中央层面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对保留的许可事项要逐项明确许可范围、条件和环节等,能简化的都要尽量简化。
在这项“简政放权”任务中,细化到“交通运输领域”的具体措施是:简化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事项和申请材料……优化机动车产品准入,依法整合汽车产品公告、强制性产品认证、环保型式核准目录、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等,实现一次送检、全面检测、结果互认……并明确提出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由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有“红头文件”,有具体事务,有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还有明确的时间节点,这次看来是要动真格的了。
这是自2018年9月1日实施跨省异地检验以来,从中央层面再次对“机动车产品准入”方面进行进一步强调和“松绑”。据此次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称,截止目前,全国已经有超860万群众实现了跨省异地检车。
编者按:在经历了8月的“‘国七’驾到”“爆料‘燃油车禁售时间表”之后,近期又接二连三地为车市“松绑”,虽然多局限于汽车后市场,但无论如何,这总是积极信号,让大家看到更多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