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5月24日发布了《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简称“《公告》”),明确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
《公告》中指出,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公告》表示,车辆购置税税率仍为10%,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此前,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增值税税款。也就是说,消费者在购买销售终端有优惠车辆时,承担的购置税将有所减少。
汽车市场促销力度比较大,终端成交价格往往与厂商指导价偏离度很高,我们能够看到《公告》是对国家降费减税思想的落实,新政策更适应当前汽车市场的消费环境。受政策影响,5月24日当天汽车股直线拉涨,东风汽车、一汽轿车当天股市涨幅超5%。
这样一件对车企对消费者皆大欢喜的事情,缘何演变为7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不再减免购置税的传闻了呢?
原来,《公告》中显示的免税车辆中并不包含新能源汽车。《公告》显示,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因此,有观点认为新能源汽车将不再免购置税,也有网友在汽场留言,新能源汽车真得要在7月1日起开始征收10%的购置税了?
汽场汽车APP查阅财政部的相关政策文件发现:2017年12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其中明确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同时,我们也翻阅了2019年7月1日起即将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购置税法》,第九条中免征购置税的5类车辆中,确实不包含新能源乘用车。
但是,《购置税法》中还有一项补充说明:“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可见,并未将新能源汽车完全排除在免税面单之外。
为此,汽场汽车APP向全国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咨询,他认为,“这(5月24日公告)只是一个具体执行政策的文件,并不是指定政策,新能源汽车按照原来的执行。”
写在最后:
结合当前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大环境分析,7月1日起不再免购置税的说法也很难站住脚。
第一,国家政策对振兴汽车行业、刺激汽车消费的态度非常明显。今年1月份国务院公布《汽车行业调整振兴规划》,继2008年金融危机后,再次启动“汽车下乡政策”;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今年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由16%降至13%;从而引发大规模的车辆降价;而7月1日起实施的《购置税法》同样具有振兴行业、刺激消费的目的。
第二,从汽车消费市场来看,今年1-4月份乘用车销量累计同比下跌14.7%,4月份已是中国汽车市场连续10个月同比下滑,业内普遍认为在接下来1-2个季度里走出“寒冬”的概率很低。而新能源成为汽车消费市场的一枝独秀,在刺激汽车消费的大环境下,怎么会让这仅有的“一抹绿色”黯然失色?
第三,2019年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大幅度退坡,引发的最直接的后果便是新能源汽车终端售价上涨,为避免腰斩式下跌,车企普遍采取过渡期(3月26日-6月25日)内自掏腰包的补救措施。可是,6月25日过渡期后恐怕就需要消费者来为差价买单了,假如7月1日开始征收10%的购置税,对新能源汽车行业将是雪上加霜的打击。
综合考虑,2019年7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开始征收10%购置税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