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法》7月施行
市民买车能省一笔钱
常报全媒体讯 《车辆购置税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消费者购车按实际支付车款缴纳车辆购置税,同时取消了最低计税价。按新规,买车能省一笔钱。
《车辆购置税法》最大的亮点是,在纳税对象方面,取消了购置农用运输车和无轨电车的纳税义务;购置摩托车的应税范围缩小为排气量150毫升以上的摩托车。同时取消了由国务院决定车辆购置税应税范围的规定。
按照新规,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缴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据了解,以往消费者购买汽车时,大部分车辆的实际交易价格都低于厂家指导价(最低计税价),但在缴税时要按照指导价缴税;按新规,消费者购买车辆的应缴税款将取决于实际支付金额,即俗称的裸车成交价。
举个例子,某款汽车最低计税价格为12万元,厂家促销售价(不含税)为10万元,按现行政策,车购税按最低计税价格12万元的10%计算,需缴税1.2万元。新规施行后,就按其实际售价10万元计算,缴纳1万元的车购税即可。
“新政施行后,能进一步降低消费者的购车成本。”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购车按实际支付车款缴纳车辆购置税,取消了最低计税价,体现出车辆购置税税基和增值税税基的趋同。 (杨一民 龚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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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常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