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以后,我们熟知的那个“野马”或许只能去回味了。
耗时两年,闹得沸沸扬扬的福特野马与四川野马的商标争夺战以福特的败诉告终,野马商标不仅重回四川野马的怀抱,还获得一笔来自福特的100万元赔款,算是大获全胜。
当小编再打开福特官网的时候,页面下端出现了一栏醒目的“野马商标侵权声明”,内容是福特对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就“野马”商标侵权一案进行致歉,原文如下:
我公司为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2016)川01民初15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我公司在部分广告宣传中使用“野马”的行为侵犯了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带来了不良影响,现特声明为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消除影响。
而就在7月9日日当天,四川野马汽车官方也发布声明,针对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关于野马商标侵权声明以及致歉,表示接受并予以谅解。说白了就是福特对川汽说:野马这事儿,对不起。川汽说:原谅你,咱不闹了。
整件事情的缘由可能有些人已经忘了,起因是这样的,Mustang是福特旗下的一款性能车,英文翻译过来,再加上车标是一匹马,所以来到中国之后人们也就习惯叫它野马。本来挺符合这辆车身份的一个名,可万万没想到,随着车迷们的口口相传,加上福特进入中国的渠道曲折,到了2006年,福特在中国大陆申请注册中文名“福特野马”,不巧的是,川汽野马早在1986年就注册了这一商标。
尽管提到“野马”人们想到更多是“福特Mustang”,但在法律上“野马”商标确实早已被四川野马捷足先登,因此这次福特汽车在官网发表致歉声明也是合情合理。
看到这,我想,四川野马是赢回了颜面,无数车迷大概也会哭了吧,毕竟这个“野马”名字,福特再也不能用了。当初听到这一侵权事件的时候,或许很多人都会跟我一样觉得荒诞可笑,但确实就是四川野马的商标注册要早于福特。这也让人想到了很多国外车型来中国后不得不换掉原先的中文名。像之前的“凌志”和“雷克萨斯”,“陆虎”和“路虎”都是因为商标被抢注而不得不改名。
也许很多车迷会愤愤不平,这完全是劣币驱逐良币,福特输给一家靠抄袭起家的山寨品牌着实冤枉。
我们知道,福特MUSTANG的车标是一匹奔跑的马。但是这个车标从1964年推出第一代之后不断演化才成为了今天的样子,而这款车直到2006年才申请注册“福特野马”商标,正式引入中国市场推迟到了2014年。
再来看看“国产野马”。野马汽车诞生在80年代末,那个时候许多人都还没出生,而且后续还申请了多件野马图形的商标。当时野马还只是四川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个子品牌,这家公司主要生产商用车为主,像“金顶”牌客车、“野马”、“白鹿”牌轻型越野车和客货两用车,当年的“野马”越野车还是国家免检产品。
据说,当初福特Mustang引入中国时,还特地约野马汽车喝过茶,希望从川汽手中购买或者共享野马品牌,只不过当时因为资金方面的细节问题并没有谈拢,然后福特就自行申请通过了“福特野马”的中文商标。结果在中国大火之后,才有了现在的商标纠纷。
一个川汽野马,一个福特野马,双方本来都有自己的商标,本来可以和平相处谁也不碍着谁,毕竟两个品牌的销量,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所谓人一红就会膨胀,可能是福特看不惯灰头土脸的野马SUV吧,总是想把“野马商标”搞到手,据了解,是福特起诉川汽野马在先。
结果可想而知,最终川汽不但赢了官司,还成功索赔到100万。要我说,看过了中国汽车市场的这么多例子,福特这次输的一点都不冤,任何事情好歹也有个先来后到,何况国内还是优先保护本国车企的。
最后:
话又说回来,任何事情不能单单只看表面,成功拥有“野马”之后的川汽并不会马上火爆,同样的,福特MUSTANG的口碑也不会因为名字的改变有太多影响。产品决定销量,可能消费者还是会习惯性地叫它野马,只是媒体和官方不能直接写成中文“野马”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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