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野马汽车,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把美国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给告了,理由是其品牌下的MUSTANG车型的中文名(福特野马)与其重名。以涉嫌商标侵权为由,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索赔人民币1000万元。
四川野马汽车,用《老炮儿》的说法就是两匹野马“茬架”了,时间是2016年3月15日,地点在四川人民法院,双方你应该也猜到了:四川野马和福特野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