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图:警方正在询问逃票的李某。小图:李某通过购买短途票的方式逃票。 警方供图
本报济南2月25日讯(记者 王瑞超) 近日,济南铁路公安处聊城站派出所查处了一起逃票案件。嫌疑人李某通过买短乘长的方式,进行全国各地逃票138次,涉及票款16000余元。李某也因此被铁路部门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一定时期内限制乘坐火车。目前,李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2月23日,李某手持一张用他人身份证购买的火车票准备出站时,被执勤民警当场发现。
据李某供述,其用于出站的那张车票是用妻子的身份证购买的。当民警询问为什么不使用自己的身份证时,李某支支吾吾,说不清楚。民警还发现李某用于出站的这张火车票是一张短途票,而且票面售出站的位置被人为抠掉了。民警为了进一步查明真相,将其传唤到派出所调查了解。
经询问得知,李某所持火车票的售出站为郑州站,但是车票是郓城至聊城,这一反常情况引起民警的注意。
民警经过工作,在其随身携带的行李中发现一张郑州至兰考同车次的火车票,而这张火车票是李某用自己的身份证购买的。民警将火车票拿给李某,在证据面前,李某只好交代了违法事实。
李某交代,他今年36岁,山东阳谷人,从事服装批发生意,经常乘坐火车全国各地跑业务,为了节省路费,李某就动了歪心思。一个偶然的机会,李某通过生意认识一个菏泽的同事,得知买两头的短途票乘车逃票的“窍门”。
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李某就使用他自己和妻子两个人的身份证,购买同车次的票头票尾进行逃票。后来,李某在摸清车次停靠时间的基础上,购买两个时间相近的车次的票头票尾,再通过中转换乘的方式进行逃票。
经核实,李某自2014年以来使用这两种办法买短乘长。当民警告诉李某,他的这种恶意逃票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诈骗犯罪的时候,李某才恍然大悟,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