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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501辆新能源客车车辆购置合同的补充公告-曙光汽车

作者:白城汽车新闻网
日期:2019-11-18 22: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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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公司黄海客车2018年实现销售189辆,2019年1-5月累计实现销售112辆,占公司整车销量和营业收入比例较小。本次合同的签订具有偶发性,如此大的批量订单不具有常态化。

3、本次合同交车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前。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公司采取调配人员、技术资源和加班加点等措施,在保证质量前提下,保证按期交付车辆。本次合同车辆全部交付后,购买方分三期付款,第三期付款时间为交车基准日起满两年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约定公交车辆交付后1年内实现正常运营里程达到2万公里,由公司自行申领国家补贴。由于后续资金回收周期较长,影响公司财务结构,可能存在公司应收账款增加坏账的风险。

4、本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测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情况发生,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签订501辆新能源客车车辆购置合同的公告》(详见公告:临2019-022)和《关于签订501辆新能源客车车辆购置合同的补充公告》(详见公告:临2019-023)。现对有关事项进一步补充披露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丹东黄海”)的下属全资子公司黄海新能源销售公司在哈尔滨公交公司的301辆和200辆10.5米纯电动空调公交客车采购项目中中标,并与哈尔滨公交公司分别签订了301辆和200辆纯电动公交客车的《车辆购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46,217.89万元(含国家补贴、地方补贴、含税),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5.85%,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双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万晓光

注册资本:28991万元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滨路30号

经营范围:道路客运经营;旅游客运;出租汽车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服务;汽车租赁;汽车修理与维护。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名称:哈尔滨黄海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蒋爱伟

注册资本:500万元

住所:哈尔滨市平房区星海路20号

经营范围:销售:新能源汽车、汽车、汽车零配件;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租赁;充电桩安装服务;汽车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丹东黄海的全资子公司。

三、合同主要条款内容

1、合同标的:301辆和200辆10.5米纯电动空调公交客车

2、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46,217.89万元(含国家补贴、地方补贴、含税)

3、付款方式:黄海新能源销售公司自行申领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根据地方政策出台情况而定,属哈尔滨公交公司配合的哈尔滨公交公司配合办理。车辆全部交付后,分三期付款,第三期付款时间为交车基准日起满两年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4、交车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7月25日前,车辆全部交付哈尔滨公交公司。

5、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

6、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丹东黄海在新能源客车市场的影响力。该事项属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1、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2,814.06万元,2019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991.24万元,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影响金额尚不确定),但公司后续业绩改善还跟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和产品研发等多因素相关,仍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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