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这句话足以评论死啦死啦,但又觉得这句话又不能完美概括这样一个“疯子”。
团长里每个人都可以归纳为一种符号,每一种符号的消亡都代表着孟凡了自身特质的一种成长,而这些特质是有好有坏的,到最后的那一幕回家,孟凡了完成整个的成长过程。孟凡了完成了让所有人都活在他身上,他们一起回家。
龙文章是个悲天悯人的人,他珍爱自己的生命,更珍爱别人的生命,他见不得年轻的生命被白白地浪费。
和烦啦两人侦查敌情时,龙文章磨烂四肢,硬把中弹的烦啦拖回来,他彼时绝没想过放弃生命。获悉日军的防线部署后,他死谏虞啸卿,让他放弃自杀性的攻击计划,挽救了无数官兵的生命。
南天门上的三十八天,他绝境逢生,对士兵们说,南天门不是为别人而守,是为自己而守,因为只有守住了才能活,弹尽粮绝的时候,龙文章为了大家能活下来,甚至起了杀狗的念头。迷龙死后,龙文章一次次的喝老鼠药,但从未放弃过求生。这样一个人,老天硬要他死的时候,他反而会小强似的舔着脸笑嘻嘻的活下来。 这样一个注定睥睨众生的人,却死于一只红色的小蚂蚁。
或者说,死于自己纠结不清的信仰。自己矢志不渝的事,所有的困难只会让他贼心不改,越挫越勇。而做自己不愿做的事,他宁愿选择去死。在得知他的军队要北上讨伐共军时,他选择了抗拒,而这个抗拒是要以生命为代价的。
有时候想,他只是不想中国人打中国人,明明有很多的路可以走的!
他明明可以假意附和,然后趁着一个月黑风高夜,带着他的一帮杂碎,跑到天涯海角。他这种人,带着他们这群人,去到哪里都可以混的天翻地覆。可是他没有这样做。
他选择了去死。因为他是龙文章。
但最大的绝望莫过于万念俱灰。他说过,等战争过后,他想给烦啦当一个狡猾的管家。他是期盼过未来的。可是现在,他累了。 他知道国民党最后会输,他了然军中的腐败与险恶。 他不想沦为两党争斗的工具。他可以苟且,可以以路人的身份冷眼旁观。可是他做不到。
恍惚间,他看见了那些“魂” 。刑场上,用火柴头激发的子弹发出低闷的响声。
随后,一个平日里只知道喊饿的胖子把枪口对准了自己。
朝闻道,夕可死矣。他已经守住了该守的道,便以死明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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