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3 证券简称:曙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8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6月27日发布《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根据《通知》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于近日收到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18,149,907.62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退还将对本公司现金流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对本公司的损益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