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发布关于签订 501 辆新能源客车车辆购置合同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丹东黄海下属全资子公司黄海新能源销售公司中标哈尔滨公交公司的301辆和200辆10.5米纯电动空调公交客车采购项目,合同总金额4.62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5.85%。
一、审议程序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丹东黄海”)的下属全资子公司黄海新能源销售公司在哈尔滨公交公司的 301 辆和 200 辆 10.5 米纯电动空调公交客车采购项目中中标,并与哈尔滨公交公司分别签订了 301 辆和 200 辆纯电动公交客车的《车辆购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46,217.89 万元(含国家补贴、地方补贴、含税),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5.85%,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双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万晓光
注册资本:28991 万元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滨路 30 号
经营范围:道路客运经营;旅游客运;出租汽车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服务;汽车租赁;汽车修理与维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名称:哈尔滨黄海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蒋爱伟
注册资本:500 万元
住所:哈尔滨市平房区星海路 20 号
经营范围:销售:新能源汽车、汽车、汽车零配件;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租赁;充电桩安装服务;汽车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丹东黄海的全资子公司。
三、合同主要条款内容
1、合同标的:301 辆和 200 辆 10.5 米纯电动空调公交客车
2、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 46,217.89 万元(含国家补贴、地方补贴、含税)
3、付款方式:黄海新能源销售公司自行申领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根据地方政策出台情况而定,属哈尔滨公交公司配合的哈尔滨公交公司配合办理。车辆全部交付后,分三期付款。
4、交车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19 年 7 月 25 日前,车辆全部交付哈尔滨公交公司。
5、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丹东黄海在新能源客车市场的影响力。该事项属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情况发生,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