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西安3月27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孙海华)今天上午,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长安区人大代表兰某做出司法拘留十天的决定。
3月23日,长安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参加旁听的兰某严重扰乱庭审秩序,致使被告代理律师路航脸部受伤。审判人员当即制止了兰某的行为,并对其进行了严厉训诫。
当天,长安区法院对兰某作出处以拘留十天,并处一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在兰某表明其长安区人大代表身份后,长安区人民法院立即依法向长安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情况,并提交了书面报告。
3月27日上午,长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作出《关于暂停兰天执行区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长安区人民法院今天上午以妨碍民事诉讼,依法对兰某执行为期十天的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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